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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辈辅导员的工作原则

发布者:心理健康中心 [发表时间]:2013-03-12 [来源]:心理健康 [浏览次数]:

 1、心理学原则。朋辈辅导员在开展心理主题活动、进行心理辅导以及其他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面的活动,必须遵循心理科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不得使用违背心理学原理的方法去解释和解决心理问题。

2、尊重和无条件积极关注原则。朋辈辅导员在开展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不得对任何可能存在明显心理学意义上问题的学生带有歧视性态度和不良评价。要充分无条件的尊重每一个同学的自主性和人格尊严,不得借心理帮助的名义实施控制行为或者变相控制行为。

3、保密原则。除向心理咨询中心和学院有关老师汇报相关情况外,朋辈辅导员未经过当事人同意,不得将当事人的个人情况透露给其他任何人,尤其是涉及个人不宜暴露的隐私,不能擅自进行录音、录像等可能对当事人隐私造成播散或损害的行为。

4、专业化原则。朋辈辅导员必须通过日常学习、实践,不断丰富自己的心理学知识和专业实践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