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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能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是统一负责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公寓管理、国防教育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负责指导、协调各院 () 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工作。  

 (二)负责学生管理制度文件的制定、修订和执行检查,指导各院(部)做好学生工作。  

 (三)负责组织、审核各院(部)学生国家(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补偿(免)的评定、上报和相关资金的发放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绿色通道入学工作。  

 (四)负责学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开展新生心理状况普查和业务工作培训,做好学生个体心理咨询和团体辅导。指导各院(部)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五)负责学生国防教育及军事理论课建设,做好学生应征入伍、军训和预备役工作。  

 (六)负责学生文明公寓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公寓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各院(部)做好学生公寓日常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教育和文化活动,做好监督检查。  

 (七)落实学生预警管理制度,协调各院(部)、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学业、违纪、心理危机预警及突发事件、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理。  

 (八)制定完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工作培训和交流,指导各院(部)开展工作。协同各院(部)及相关部门做好辅导员的职称、职务晋升的考核推荐工作。  

 (九)组织学工系统人员定期开展工作调研和研讨,为加强和改进学校相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十)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大型学生活动。  

 (十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院(部)年度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推荐评比表彰工作。  

 (十三)做好本部门队伍建设,提高部门人员业务素质。  

 (十四)做好部门的各类文档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十五)做好学校学生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材料上报和网络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工作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