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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9-05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修订)》(兰财大校发〔2025〕63号), 2025级(含专升本,下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通过“今日校园”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是落实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源的前置条件,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发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和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的作用,认真做好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困难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量化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线下和线上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三、困难认定程序

1.动员宣传及成立班级评议小组。9月8日-9月10日学院组织各班级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学习《兰州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熟悉“今日校园”认定程序,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并公示。

2.认定对象及内容。

各学院要把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 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 低保边缘人口、 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学生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作为重点认定对象。

3.学生申请。申请时间为9月11日-9月14日,学生通过今日校园”的“困难生”模块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卷调查”,系统中填写学校录取通知书邮寄的《兰州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内容、并上传与所选困难类型相符合的材料复印件。

4.班级评议。评议时间为9月15日-9月17日,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线下评议,在线下评议的基础上再进行线上评议(学生问卷调查班级评议模块)。

5.班级初审。审核时间为9月18日-9月19日,在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结束后,班主任对申请学生上传的材料是否与困难类型符合、真实等情况,申请学生量化测评得分情况等初步审核,需要学生重新提供材料的作“退回”处理,认为学生困难程度与申请类型不符合的“不通过”。系统通过学生自评得分、评议小组得分情况给出建议困难类型,班级初审时作为参考。审核结束后对困难学生名单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2日。线上线下公示同步进行,线下公示材料报送学院存档。

6.学院复审公示。复审时间9月23日-9月24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复审各班级初审认定的学生,复审的内容包括:学生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与申请困难等次、类型是否对应。如果需要学生重新提供材料的作“退回”处理,认为学生困难程度与申请类型不符合的“不通过”或修改困难类型。学院学生资助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9月25日-9月28日,公示纸质版学院存档。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

7.学生工作处审核。审核时间9月29日,公示时间为9月30日-10月12日。

四、材料报送

1.学院认定情况报告(包括采取认定过程、结果,公示时间,会议研究讨论的结果等)纸质版一份。

2.2025级学生《兰州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统计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3.报送时间:10月15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润德楼309室)。


附件:

1.兰州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统计表

3.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学生自评)

4.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班级评议小组)

5.困难生认定操作手册-班主任、辅导员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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