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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9-0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甘财教[2022]33号)要求,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从9月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按照《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22]127号),通过“今日校园”进行国家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程序

1.动员宣传。9月6日-9月13日学院组织各班级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学习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及相关资助政策,熟悉“今日校园”评选程序。

2.学生申请。学生通过“今日校园”的“奖学金”申请模块,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应的材料,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系统设置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申请页面区分为“符合条件”和“不符合条件”,符合条件即为可申请,不符合条件即为不可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若有疑问及时和辅导员联系)。申请时间为9月14日-9月15日。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6。

3.学院初审。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初审的内容包括: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等。从中评选出最优秀的学生(学生人数见附件1),通过系统填写初审理由并点击“通过”,其他学生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初审时间9月16日-9月19日,经学院学生资助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9月20日-9月22日。在平台公示的同时通过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同步公示。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7。

4.学生工作处审核。审核时间9月23日,并通过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4日-9月28日。

三、材料报送

1.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情况报告纸质版(以学院文件形式报送)一份,主要内容包括:动员宣传、评选依据、评选程序、公示情况和评选结果等。

2.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公示通告纸质版一份(内容包括公示的时间、地点及监督电话等)。

3.《2021-2022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Excel电子版。

4.《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

5.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情况一览表(附件4)纸质版一份、Excel电子版。

6.推荐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所填获得奖项的证书原件、复印件(证书原件经审核确认后返还本人)。

7.推荐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事迹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依次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列。

(2)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应真实、全面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事迹感人、格调向上、语言流畅。勿在事迹正文中加入个人照片或获奖证书等的扫描件。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评述。

(4)反映近期学习、生活场景的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分辨率不小于600*800。

8.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润德楼309室),电子版发送至陈青青办公自动化邮箱。

9.报送时间:9月23日前报送。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