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甘财教[2018]60号),今年下拨我校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14.5万元,为保证奖补专项资助资金落实到最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精准认定、精准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类型
1.无监护人和实际抚养人孤儿;
2.有监护人和实际抚养人孤儿;
3.学生本人残疾;
4.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
二、相关要求
1.孤儿:必须提供孤儿证、户口簿复印件、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孤儿院证明材料(指无监护人和实际抚养人孤儿);
2.学生本人残疾:指学生肢体残疾需要借助辅助器工具才能学习和生活等情况,提供残疾证、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相应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住院期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费用较高(超过3(含)万元)家庭经济难以承受的,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住院期间有关材料等。
4.2016年、2017年已享受过奖补专项资助的学生和今年6月份已公示奖补专项资助的9名学生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5.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这次摸底工作,做到摸底精准、全面覆盖,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泄露学生个人隐私。相关证明材料学院(部)审核后先留存在学院(部),接通知再报送学生工作处。
6.摸底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学院(部)公章,电子版直接发送办公自动化“周贵荣”邮箱,截止时间为9月28日,逾期不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