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确保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得到足够的资助经费,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各学院(部)将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认真统计,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表,作为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拨付给我校资助经费的依据。
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办公自动化周贵荣邮箱,同时报送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附件:2016-2017学年我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信息统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