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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类型摸底的通知
2019-01-10 09:12  

各学院(部):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追加下达2018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甘财教[2018]103号),追加下达我校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74.7万元。为保证奖补专项资金落实到最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精准认定、精准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类型

1.孤儿(无监护人和实际抚养人孤儿、有监护人和实 

际抚养人孤儿); 

2.学生本人残疾(无行为能力)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学生;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建档立卡学生(甘肃生源建档立 

卡学生以教育系统中为准); 

5.截止2018年12月建档立卡学生中未受任何资助的学生。 

二、相关要求

1.孤儿:必须提供孤儿证、户口簿复印件、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孤儿院证明材料(指无监护人和实际抚养人孤儿); 

2.学生本人残疾:指学生肢体残疾需要借助辅助器工具才能学习和生活等情况,提供残疾证、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相应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住院期间(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费用较高(超过3(含)万元)家庭经济难以承受的,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住院期间有关材料等。 

4.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已享受过奖补专项资助的学生不在此次统计范围之内(孤儿、学生本人残疾且无行为能力的和患重大疾病的学生不受限制)。 

5.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这次摸底工作,对困难学生的摸底做到精准、全覆盖,若有遗漏由学院负责解决,对于有关证明材料暂时不能提供的寒假期间让学生去办理。班级必须公示且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泄露学生个人隐私。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学院(部)审核后先留存在学院(部),接通知再报送学生工作处。 

6.摸底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学院(部)公章,电子版直接发送办公自动化“周贵荣”邮箱,截止时间为3月8日。 

附件【附件1:2019年春季学期奖补专项资助申请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9年春季学期奖补专项资助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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