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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
兰州商学院夜间值班制度
2011-11-23 00:00   公寓之窗</span> </div>
兰州商学院夜间值班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减少和消除学生中的不稳定因素,积极应对和预防学生中的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并实行夜间值班制度。
一、值班工作安排
(一)值班人员
1、全校学工系统:夜间值班负责人由学生工作部全体成员;后勤处、校团委负责人和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值班实行每天制,由学校统筹安排,负责全校夜间值班事务的处理。
2、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值班人员为班主任、专兼职辅导员等人员,实行值周制,由二级学院安排值班名单报学工部。
3、公寓辅导员:各楼公寓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实行轮周制,值班公寓辅导员配合值班老师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
(二)值班原则
1、恪尽职守,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岗签到,保证手机二十四小时畅通,不得早退、迟到,不得无故脱岗和更换值班地点。
2、高度警惕,做以勤巡、多疑、细询问。检查督促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的预警工作。
3、每日记录,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不能及时处理的要迅速反馈上级部门报告。
    (三)值班时间
    每日17:00——次日8:00 。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在教师值班室住宿。因故不能值班,夜间值班负责人提前向学校办公室请假;二级学院值班人员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经学院分管负责人同意后予以调整,并报学生村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值班补助:值班人员的夜间值班补助按30元/天(节假日50元/天)发放,值班次日可换休。
、值班工作职责
(一)值班要求
    1、值班期间主动走访、巡视学生晚自习和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2、值班人员应确保信息畅通,热情接待学生来访,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3、及时、妥善地处理学生之间发生的各种矛盾,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事件,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调查处理、妥善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学生管理工作部门汇报相关情况。
4、值班人员检查时要佩戴工作牌,言行举止得当,着装整齐,注意自身形象和言行,做到文明值班。保持值班室卫生,保管好值班室的办公用品。
(二)值班流程
1、17:00——19:00,安全卫生抽查。值班人员与公寓辅导员对学生公寓中的问题宿舍进行安全卫生的突击检查,查处各类违反校规行为(如赌博、酗酒、使用违章电器等),并于当日向二级学院上报。
2、19:30——22:00,巡查教学区。在此期间值班人员应认真巡视校园,纠正学生不文明行为,发现并排除校园安全隐患;巡视教室和图书馆,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3、22:30——23:30,巡查公寓区。对公寓区的异常动态和不安全因素要细心观察随时记载,及时反映、处理。对晚归、不归学生应及时通知各二级学院相关责任人,查明原因、督其归宿。
三、值班工作责任
1、学校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定期向校领导通报各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值班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2、对于因值班工作不到位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学校将视情况对值班人员实行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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